湖南省委组织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
“网民有网民的看法,我们是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的决定”
处理六官员:
对湘潭市粮食局副局长、时任岳塘区委组织部部长郭春凯给予诫勉谈话;
对湘潭市岳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时任岳塘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肖国元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对湘潭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彭雁峰,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时任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徐亚健进行批评教育;
对湘潭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科长陈柱、副科长戴旺给予诫勉谈话。
南都讯 记者张东锋 昨天,湖南省委宣传部向外界通报“湘潭县27岁副县长徐韬”的调查结果,称“没有发现人为操作、弄虚作假及其他严重违规问题”。不过通报显示,在徐韬升至副科以及从正科到副处的过程中,相关组织部门存在一些程序上问题,最终通报只宣布了对湘潭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等6人分别作出批评教育、党内警告等处分,未见对徐韬有处理。
至于通报中未提到对徐韬本人的处理,湖南省委组织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回应新华社记者时说:“网民有网民的看法,我们是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的决定。”
官方:历次提拔无人为操作
就在一些网友猜测此事可能“不了了之”时,昨天湖南省委宣传部通过红网等对外通报说,“有关部门对徐韬参加高考、选调生考试、郴州市公开选拔及徐韬历次职务变动的过程进行了细致调查,没有发现人为操作、弄虚作假及其他严重违规问题”。
湘潭县副县长徐韬于今年3月下旬因网帖曝光而受外界关注(3月21日本报曾作报道)。按照发帖者的说法,1985年9月出生的徐韬,不仅自工作以来频繁更换工作岗位,更是“从2011年4月至2012年10月仅用了一年半从正科级升到了副县级”,成为湘潭县副县长的候选人。
对于徐韬的“飞速提拔”,发帖人质疑,公开材料显示其并未按程序参加湘潭市县处级领导干部的公选,而是由湘潭市委常委会决定补入副县长候选人名单的。此外,徐韬还被发现在工作的同时于2010年考取了湘潭大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父亲亦被证实曾在湘潭市雨湖区人大工作,引发多方猜测。
此事被媒体曝光后,湘潭市组织部门一度解释说,徐韬是因为参加了郴州市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公选后,“出于留用本地人才的考虑”,经向湖南省委组织部申请将其留在湘潭工作的。但这个解释亦遭到外界质疑。
问题:两次提拔程序有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昨天的通报虽否认对徐韬的历次提拔有“人为操作”,但同时承认发现一些问题。具体是:在提拔徐韬为湘潭市岳塘区建设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的过程中,岳塘区委组织部只进行了谈话推荐,没有进行会议推荐,没有就破格提拔事项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在运用郴州公开选拔的考试成绩和考察成果提名其为湘潭县副县长人选过程中,湘潭市委组织部未严格履行推荐和考察程序。
简历显示:徐韬第一次破格提拔是在2008年5月,即毕业一年后从普通乡政府干部破格提为“副科”;第二次由岳塘区东坪街道党工委书记到湘潭县副县长,则属由正科到副处。
尽管以上两次提拔都已被官方认定存在程序上的问题,但昨天的通报中未见对徐韬有所处理。受处理的主要是相关组织干部,即对时任岳塘区委组织部长郭春凯给予诫勉谈话;对时任岳塘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肖国元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湘潭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彭雁峰,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时任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徐亚健进行批评教育;对湘潭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科长陈柱、副科长戴旺给予诫勉谈话。
声音
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陆群:
处理结果“不能服众”
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陆群坦言,纵观“火箭提拔”事件全过程,湘潭方面反复强调异地录用徐韬是“省委组织部予以批准”的。然而,省委组织部是否对湘潭方面这一申请经过细致研究?商讨这一决定经过哪些程序?这一决定是否合乎规定,此前是否有先例?这些问题,都应向公众说明。在22日省委组织部出具的调查报告中,记者并未找到对上述问题的答案。
陆群认为,湖南省委组织部对于“火箭提拔”事件的处理结果“不能服众”。“徐韬本人工作能力是否优秀和提拔任用程序是否严谨是两码事,不可以混为一谈。如果真的优秀,回到基层从头再来又何妨?”
湖南省委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龚永爱:
应对当事人职务作处理
对湖南的调查结论与查处措施,湖南省委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龚永爱认为,既然“办手续”的官员因“火箭提拔”事件受到处分,说明对徐韬的提拔任用有违规;而湖南省委组织部的处理结果,“处理不够谨慎,只处理相关官员可以认同为只对部分错误予以正视和纠正”。在龚永爱看来,这一处理是“救火式”的,而非从根源上对制度本身进行反思与修正。
龚永爱告诉记者,“火箭提拔”事件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有“标本意义”,要起到正面导向作用,则必须秉持严格的原则。“哪怕只有一点瑕疵,都应该对当事人的职务作处理,否则会对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产生误导。” 据新华社电